【广州市】2017年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集聚工程专项申报政策解读

2022-04-14分类:项目申请 阅读:418
来源:51一起创

2017年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集聚工程专项申报政策解读

一、项目发布单位: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政策依据

《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

《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穗组字〔2016〕16号)。

三、政策解读

专题一、创新领军团队

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与健康、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航运航空、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汽车、精细化工、重大装备与机器人、文化创意13个领域。

条件:创新团队

1.团队必须在申报单位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项目领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创新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2.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已有一定合作基础且入选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3.团队带头人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发明专利,或曾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现(拟)担任申报单位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4.团队带头人在申报单位工作不超过3年,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加入申报单位。

5.投入团队研发项目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数量:10个

资助额度:

A、人才经费资助:300万。

B、项目经费资助:项目预算的50%确定,不超3000万。

C、工作支持:首购首用风险补偿:项目预算的50%确定。

注意事项:

1、5年为期,2年中期评估。

2、人才经费拨付:立项50%,中期评估后拨付50%。

3、项目经费:中期评估后拨付30%,验收(技术指标达标)50%,5年内销售达标20%。

4、2017新増劳动关系不转入申报单位的,需出具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同意申报人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要求的同意函(起止时间、公章、工作时间)

专题二、创业领军团队

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与健康、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航运航空、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汽车、精细化工、重大装备与机器人、文化创意13个领域。

条件:

1.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均拥有申报单位股份;

2.团队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

3.团队已在穗注册创办企业,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生物医药类企业不超过10年(注册时间在2007年6月14日后),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完成企业登记注册。企业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均不低于1000万元。

数量:10个

资助额度:

A、人才经费资助:300万。

B、项目经费资助:最高3000万。

C、工作支持:工作场所房租补助:不超50万;贷款贴息:不超过100万元;首贷风险补偿;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按采购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注意事项:

1、2017新增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均拥有申报单位股份,其中团队带头人需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2、已入选团队项目的成员及申报单位,项目执行期不得再申报。

3、同一项目获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团队,并获市补助,不得再报。

专题三、杰出产业人才

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与健康、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航运航空、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汽车、精细化工、重大装备与机器人、文化创意13个领域。

条件:

1、申报单位:我市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法人单位在我市设立的市级以上分公司(分行)、专营机构等地区总部。分4类: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初创企业、新引进企业。

2、申报人:在申报单位全职工作满1年以上,或柔性引进满2年以上(每年在穗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数量:30个

资助额度: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薪酬补贴,立项后一次拨付。

注意事项:申报单位每年只能推荐1人申报。已获得过杰出产业人才补贴的人员,其所在单位2年内不能再次申报杰出产业人才补贴。

专题四、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

领域:研究开发及其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和标准运营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审计(会计)月服务、法律服务及综合科技服务共11个服务领域)。

条件:

1、申报单位:相关服务业领域已成立3个年度以上;

2、申报人应是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近3年应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为申报单位正式员工,入选后需在申报单位工作3年以上。

数量:10个

资助额度:100万

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每年只能推荐1人申报。已获得过广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的人员不能再次申报,同时获奖人员所在单位不能再次申报。

2、申报人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以及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专题五、产业领军人才承担项目资金配套专项

条件:申报人为获得“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荣誉称号的团队成员或个人,且2016年度获得国家、省级科技和人才项目资金资助(证书或立项通知书上的日期应为2016年。

数量:118个

资助额度:国家级项目:50%,省级项目:30%,最高不超过200万。

注意事项:“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指创新创业团队的带头人和前两名成员(60个)、创新领军人才(20个)、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10个)、杰出产业人才(30个),共120,其中有两个不符合条件,即118个。



Tags: 项目申报 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专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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