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解读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标准》出台的有关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强调“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代理是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核心组成和基础性业务,是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和高效益运用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专利代理机构超过6千家,商标代理机构超过4.1万家,国内专利、商标申请的代理率达到九成左右,专利商标代理机构成为保护创新成果和提升品牌价值的重要力量。
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低价竞争的困扰,代理服务采购中存在需求不精准、定价不合理、简单以价格“论英雄”等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政府采购的质效和代理服务的质量。倡导行业良性竞争、树立“优质优价”导向、弘扬工匠精神,已经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的必然选择。
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提出要“推动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代理等服务招标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政府采购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采购机制,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标准》,于2024年12月26日正式印发。
二、《标准》制定的工作思路
《标准》制定的工作思路是突出一个导向,明确三方面标准。
首先,突出一个导向就是质量导向。《标准》贯穿了质量导向的要求。一方面,以优价保证优质,将价格因素的评价权重参考范围明确为10%-15%,引导从“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促进代理服务优质优价。另一方面,以精细保证优质,鼓励采购人针对不同服务类型、重要程度和时限要求,分类确定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实现需求的精细化和管理的精细化。
其次,明确三方面标准包括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机构和人员要求、履约考核参考标准。一是让采购人清楚代理服务都有哪些内容和要求。包括总体的合规、保密等共性要求,以及国内和国外、申请和无效等不同类型的代理服务,针对每一项服务内容都明确了质量标准。二是让采购人清楚怎么选择代理机构。包括从机构资质、信用等级、人员稳定性等方面“看”机构,从领域背景、执业年限、服务经验等方面“看”服务团队和人员。三是让采购人清楚怎么考评代理服务。提供了涵盖机构情况、服务质量、服务体验等方面的参考标准,列举了一系列具体数据指标,通过可感知、易操作的考核机制有效保障代理服务质量。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标准》明确了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环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及要求,包括使用说明、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及人员要求、商务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履约考核参考标准等七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使用说明,提出标准适用于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可结合采购际需要对标准文本所列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作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相关指标提出更高要求;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发布采购需求信息,并加强履约验收管理;特别强调,评价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费用报价时,代理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建议占总分的10%-15%。
第二部分是采购项目,描述采购人对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需求事项的应用场景、工作内容、拟实现的目标等。
第三部分是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包括总体要求、服务内容及相应的质量标准。其中,“总体要求”部分基于专利商标代理服务的特点,从服务的依法合规性、及时高效性、保密义务、利益冲突原则、文件管理、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机制、服务投诉处理机制等方面等提出总体性要求。“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部分采用列表方式,详细说明了专利代理服务和商标代理服务中的服务内容、质量要求、文件要求、期限要求等有关事项,同时强调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调整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从而形成个性化需求和服务机制。
第四部分是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从代理机构及人员服务资质、信用等级、人员能力、人员稳定性等方面提出要求,特别是对团队负责人、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及流程服务人员提出工作经验、信用等级、语言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以保障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化、高水平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
第五部分是商务要求,包括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类型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六部分是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采购政策。
第七部分是履约考核参考标准,明确了信用等级及人员稳定性、服务质量、服务体验和效果三个维度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评价指标既包括机构和人员信用等级、人员稳定性、期限管理等客观性指标,也包括基于专利申请数量、授权率、驳回率、视为撤回率、专利权无效宣告成功率或商标申请数量、异议数量、通过率、复审及无效宣告成功率等数据综合评价确定的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等综合性指标,以提升履约考核的公平性、全面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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