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5~2026年度相关专项的补充 粤科函资字〔2025〕798号

2025-05-15分类:广东省政策 阅读:63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粤科函资字〔2025〕798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专项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5〕676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芯片设计与制造”专项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5〕688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专项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5〕693号)陆续发布,现就上述三个文件中项目申报要求(三)补充通知如下:

  申报法人单位确有需要突破上述通知中“同一法人单位(高等院校除外)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的规定,应在承诺加强组织协调,集中力量开展科研攻关,保证不存在“围标”等影响公平竞争的原则下,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向我厅提出书面申请。我厅将结合总体申报情况予以酌情考虑,但仍需遵循以下规则:“同一法人单位(高等院校除外)牵头不超过4项,且牵头及参与不超过6项”。

  联系电话:020-83163834。

  省科技厅

2025年5月14日


Tags: 广东省项目申报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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