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弘扬广东工业文化,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工业遗产的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广东省范围内形成的、代表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指作坊、车间、厂房、仓库、管理和科研场所、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以及相关的生产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和生产教育设施、生活设施、陈列室、档案等;非物质遗存指商号、生产工艺知识、原料配方、管理制度等工业文化内容。
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遗产主体状况良好、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在中国、广东省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见证了本行业在世界、中国的发端,对中国、广东省历史具有重要影响,与中国、广东省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
(二)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具备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对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的认同。
(四)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其规划、设计、工程、建筑等方面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地域的风貌特色,对工业美学和现代工业设计等产生重要影响。
三、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广东省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遗产物项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当由相关所有权人联合申报。
(二)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申报物项进行书面和现场审核,明确推荐顺序,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三)开展市级工业遗产认定的地市,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未开展市级工业遗产认定的地市,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做好工业遗产情况的摸查工作,重点挖掘价值高、行业地位突出、影响力强、物项丰富厚重的工业遗产资源,组织指导相关遗产所有权人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组织评审遴选,实地核查申报遗产真实情况,确保推荐质量。同时要严格控制数量,按照优先顺序,切实将一批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来。
(三)请于2024年6月20日前以地市为单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视频材料一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产合作处(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开展市级工业遗产认定的,上报材料中需附相关管理办法。
(四)经评审和现场核查、公示、核定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广东省工业遗产申请书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8日
(联系人:杨志翔,联系电话:020-83134217)
欢迎V我:13060107325
-
广东省2025年第一批“粤科专项贷”产品 粤科函资字〔2025〕1162号
-
广东省征集2025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生物医药与健康”专项指南建议 粤科函社字〔2025〕1082号
-
二次遴选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2024年度运营情况绩效评价服务机构
-
2026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粤基金函字〔2025〕12号
-
2025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项目 粤基金函字〔2025〕13号
-
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粤科函产字〔2025〕1039号
-
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治理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专项项目 粤科函资字〔2025〕1033号
-
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三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粤科函区字〔2025〕973号
最新更新
- 广东省2025年第一批“粤科专项贷”产品 粤科函资字〔2025〕1162号
- 广东省征集2025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生物医药与健康”专项指南建议 粤科函社字〔2025〕1082号
- 二次遴选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2024年度运营情况绩效评价服务机构
- 2026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粤基金函字〔2025〕12号
- 2025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项目 粤基金函字〔2025〕13号
- 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粤科函产字〔2025〕1039号
- 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治理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专项项目 粤科函资字〔2025〕1033号
- 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三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粤科函区字〔2025〕973号
- 广东省2025~2026年度粤港澳应用数学中心项目 粤科函实字〔2025〕942号
- 2025~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信与网络”专项 粤科函资字〔2025〕910号
推荐阅读
- 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5〕12号
- 【广东省】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运营评价
- 广东省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 粤科函区字〔2024〕424号
- 【广东省】2020年省级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预通知
- 广东省下达2023年暨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4〕35号
- 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治理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专项项目 粤科函资字〔2025〕1033号
- 广东省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5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粤工信材料函〔2025〕22号
- 广东省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
- 广东省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
下达2023年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