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博士来广州创新创业能享受-博士安家费
青年博士来广州创新创业能享受-博士安家费
博士安家费
根据《广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来穗博士可申请最高20万安家费。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
2.应为全日制博士并取得博士学位;
3.2017年12月5日起,以博士身份与市属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且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时年龄在35岁以下(含);
4.具有本市户籍,在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与市属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并有连续1年在市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新近记录。限于在我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申请;
(2)在我市自主创业,并有连续1年在市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新近纪录。申报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应为企业股东或权益人,限于在我市自主创业期间申请。
(二)享受待遇
1.对符合条件的境内博士,市财政一次性予以10万元安家费。
2.对国(境)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博士,市财政予以20万元安家费,分两期发放,每期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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