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港Tech100+赋能计划”申报指南
为积极响应东莞市政府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号召,加快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东莞市科学技术局联合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共同推出了“莞港Tech100+赋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香港创新科技体系赋能东莞传统制造产业,推动其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计划实施周期为2025年至2027年,将为东莞市制造业企业提供新型工业化技术评估项目,并支持东莞市制造业先导企业开展新型工业化咨询辅导及合作研发项目。具体细则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企业行业类别(以下三选一)
1、申报企业需符合《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24〕1号)中明确界定的行业领域,重点支持纺织服装(含鞋帽)、玩具、模具(涵盖各类模具细分行业)三大传统制造业领域的企业;
2、已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的企业,或其它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制造业企业;
3、对于其他行业领域的生产性制造业领域,若已入选为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拟改造企业名单或确有研发需求的企业,经综合评估(包括技术可行性、市场潜力等)后确认其申报资格。
(二)申报企业条件
申报企业需要满足以下4点条件:
1、申报企业须为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制造业企业,且已在莞稳定经营3年以上。
2、申报企业(咨询辅导及合作研发项目)需在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工艺改进、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改造等方面具备明确、具体的研发需求、目标和规划。
3、申报企业(咨询辅导及合作研发项目)需配备专业技术团队,确保研发活动的顺利进行。
4、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符合计划细则申报条件的企业,由香港促进生产力局为企业提供企业新型工业化技术评估项目或新型工业化咨询辅导及合作研发项目。具体如下:
(一)企业新型工业化技术评估项目
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和生产力(东莞)咨询有限公司为获得计划支持的企业开展新型工业化技术评估项目,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新型工业化五要素进行评估。此评估旨在帮助企业了解自身现状,分析优势、经营隐忧和发展方向,并据此制定具体的优化和改进建议,以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新型工业化技术评估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4万元,每年支持不超过20项(每个项目超出4万元支持部分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实施周期不超过6个月。
(二)企业新型工业化咨询辅导及合作研发项目
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和生产力(东莞)咨询有限公司为获得计划支持的企业开展新型工业化咨询辅导及合作研发项目,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原则上不超过2年的技术指导服务,以创新科技赋能企业,帮助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和生产效能、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同时,在研发生产一线中开展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等工程技术及研发人才培训课程。
新型工业化咨询辅导及合作研发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4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40%,每年支持不超过8项(每个项目超出40万元支持部分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超过15个月的项目需提交中期实施报告。
三、申报细则
(一)申报企业需填写研发投入计划表,以及提供近期内的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不限于购买新设备、研发人员成本、知识产权申请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二)申报企业需填写项目申请报告,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预期效果、效益分析等材料,以证明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效果。
(三)拟申报项目实施地需在东莞市辖区范围内。
(四)申报企业进行的研发项目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
四、申报流程
(一)指南查阅。“莞港Tech100+赋能计划”申报指南详细文件可在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官网查阅。
(二)企业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向生产力(东莞)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申请表格及要求的相关文件资料。
1、填写申请表格:填写完整的“莞港Tech100+赋能计划”申请表格;
2、项目申请报告:填写对应类别的项目申请报告(①技术评估项目或②咨询辅导及合作研发项目);
3、企业资质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企业获得荣誉或奖励情况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研发能力证明:如企业已有的研发成果、专利、研发团队建设情况、近期研发经费投入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相关文件:根据具体要求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项目遴选:
1、新型工业化技术评估项目:生产力(东莞)咨询有限公司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内部专家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估。
2、新型工业化咨询辅导及合作研发项目:
生产力(东莞)咨询有限公司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内部专家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后,将候选项目名单推荐至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根据推荐项目名单,对其中合作研发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四)备案确认:经公示发布后,确认入选备案名单,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及生产力(东莞)咨询有限公司向入选备案的企业反馈公告结果。
(五)项目实施:入选备案的企业在收到反馈结果后30个自然日内,与生产力(东莞)咨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开展项目实施。
(六)项目验收:
1、新型工业化技术评估项目: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专家团队对企业进行新型工业化专项调研和技术评估,编写企业评估报告协助企业确立新型工业化的改善方案,并作为评估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2、新型工业化咨询辅导及合作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应显著影响申报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关键技术突破、经济效益提升及成本降低等方面,并将这些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评价指标。
五、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常态化申报,具体截止时间以东莞市科学技术局通知为准。
(二)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将完整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34号4号楼208室,生产力(东莞)咨询有限公司(邮编:523119,电话:0769-22992096);完整电子版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ghktech100@dg.hkpcprd.com。
(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与引进智力管理科,0769-22831345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东莞)咨询有限公司:0769-22992096,dghktech100@dg.hkpcprd.com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在计划周期内不可重复申报同一类型项目。
(二)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申报单位可以申请项目中止。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及生产力(东莞)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同意后,由专家小组评定项目中止。中止的项目,“莞港Tech 100+赋能计划”将不再拨付后续资助经费。
(三)若新型工业化技术评估项目或新型工业化咨询辅导及合作研发项目验收不通过,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未达成目标的原因等因素,作出余下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的决定。
1.真实性承诺: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
2.科研诚信:申报单位应遵守科研诚信原则,不得存在科研失信行为。
3.其他要求: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和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将不予受理。
附件:1.“莞港Tech100+赋能计划”工作流程图.docx
2. “莞港Tech100+赋能计划”申请表格(模板).docx
3. “莞港Tech100+赋能计划”项目申请报告(模板).docx
4. “莞港Tech100+赋能计划”资助申请表(模板).docx
Tags: 莞港Tech100+赋能计划 东莞市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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