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协助开展广州市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项目评审承担机构

2025-06-30分类:企业公示 阅读:20
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评审复核,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广州市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项目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协助开展广州市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项目评审

  二、征集起止日期

  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 号)、《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4 号),严格筛选符合申报要求企业。

  (二)项目要求:形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审报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审报告各一份。

  四、工作经费

  总计不超过48万元人民币。

  五、交付时间

  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工作、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并提交相关报告。

  六、报名条件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具有组织和执行相关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项目团队不少于10人。

  七、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同类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

  (六)具体工作推进方案;

  (七)报价及预算明细。

  八、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请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并加盖贵单位公章,封面请注明“协助开展广州市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项目评审”。请于2025年7月4日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83757169、837570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遴选方式及合同签订

  我局将按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30日 


Tags: 广州市项目公示 遴选协助开展广州市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项目评审承担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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