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5年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25〕122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增补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附件)。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与纸质资料一致)提交至单位所属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件后,纸质材料流转至镇街(园区)工信主管部门。镇街(园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推荐函》)中加盖公章,由镇街(园区)工信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复审、第三方审核、会审等系列程序后,最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示审核结果。
二、申报时间
(一)开始申报时间: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7:00。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三、申报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联系方式:0769-22222425、0769-22221295
“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指南
2.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注意事项
附件1: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指南.doc
附件2:东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增补申报注意事项.doc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
欢迎V我:1306010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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