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申报2025年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入库
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2〕215号)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工信〔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5年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创新中心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托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创新中心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项目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立项资助,并通过主管部门完工评价。
(三)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不予资助的情形。
三、奖励方式及标准
对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承接上级资金项目给予配套支持,配套比例为国家不超过1:1、省级不超过1:0.5,各级奖励资金合计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50%。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17:30,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二)提交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7:00,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2025年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入库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原件,网上审核通过带水印,加盖公章)。
(二)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原件,签字,加盖公章)。
(三)项目省级财政资金到账的银行水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省级财政资金到账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创新中心批复组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项目通过完工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
1.网上预审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按以上申报材料顺序编排打印、胶装成册。
2.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系统将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加盖电子水印。
六、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进入“企莞家”平台的方式: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进入平台;或者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请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17:30前提交申报,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二)网上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申报状态变为预审通过,或预审不通过。
(三)提交纸质材料。网上预审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把带电子水印的申报材料,按本通知第五点申报材料清单顺序编排打印,做好封面和目录(目录列明所提交的各份材料名称及页码),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封面、骑缝加盖公章。打印申报材料后,项目申报单位持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预审通过短信,前往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提交材料(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可提前预约取号,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惠企服务(政策兑现)。请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7时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四)项目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核查申报企业是否存在不予资助的情形。
(五)入库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拟入库项目名单和资助计划报局务或党组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示5天。
(六)审批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订项目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审定后,办理资金拨付。
七、责任与义务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质量的责任主体,无论项目最终是否获得资助,申报单位均需要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二)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书面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否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三)项目申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停止拨付财政资助资金,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将企业违规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取消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财政资助资金的资格,并依法依规移交纪检监察或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或凭证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
2.将与实际支出内容不相符的票据入账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
3.将同一笔经费支出多头记账、同一张发票多头记账,在不同的项目重复列支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
(四)获资助的项目单位需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绩效评价、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并根据需要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工作。
八、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0769-22222527,刘先生。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
(二)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
附件:1.2025年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入库申请书
2.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附件1:2025年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入库申请书.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
欢迎V我:1306010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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