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征集“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 粤智机专〔2025〕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机器人产业工作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省级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我省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现组织开展“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本次申报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应符合《广东省“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征集工作方案》(见附件1)中征集方向的要求,包括“机器人+制造业”、“机器人+农业”、“机器人+林业”、“机器人+建筑”、“机器人+能源”、“机器人+商贸物流”、“机器人+医疗健康”、“机器人+养老服务”、“机器人+教育”、“机器人+商业社区服务”和“机器人+安全应急”共11个领域方向。
二、征集流程
(一)线上征集。有意愿申报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查看对应申报通知,点击申报通知下方的“申报”并选择具体的类别后进入申报页面,填写广东“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编写提纲)(附件2)并上传相关材料。如未登录,申报主体可在平台选择“企业用户”后按照平台指引完成注册、登录后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二)审核推荐。征集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对“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5年5月20日前报送至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审公示。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评审通过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将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众网公示。
(四)宣传推广。总结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应用前景广阔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并组织开展宣传推广。
三、征集要求
(一)机器人企业须在广东省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经济效益、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等信用记录。
(二)机器人及典型场景涉及的关键技术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鼓励相关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与机器人企业联合报送典型场景。
(四)报送单位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调研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经验。
四、联系方式
征集业务咨询: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沈鸿平、莫玉婷,83133477、83135943
网站技术咨询:裴船宝,13609085751
附件:
1.广东省“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征集工作方案
2.广东省“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编写提纲)
3.广东省“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4月24日
欢迎V我:1306010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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