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5-2027年)》穗工信函〔2025〕255号
穗工信函〔2025〕255号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广州供电局、各有关企业:
《广州市建设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5-2027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12日
广州市建设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要求,加快推动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建设,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双碳”目标为引领,以新型能源体系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支撑,立足广州市“智车之城”战略定位,兼顾规模与安全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规模化应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技术赋能、生态协同原则,依托广州市雄厚的汽车产业基础,聚焦智能有序充电、双向充放电、光储充一体化等场景,探索“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建设。
以技术标准引领、场景试点突破为主线,鼓励整车企业强化V2G车型研发和售后服务,完善车网互动标准体系与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探索超大城市能源转型与电力保供新路径。
兜牢安全底线,以安全筑基、规范运行为前提,强化电力系统、车辆放电、数据交互等关键环节安全保障能力,完善车网互动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及应急处置机制,保障车网互动稳定可靠运行,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实安全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关于车网互动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模式”。力争到2025年底,接入政府监管平台的智能有序充电站达到600座,智能有序换电站达到130座,智能有序充电桩达到2.8万个,接入广州虚拟电厂平台的车网互动聚合资源达到43万千瓦。至2025年底,常态化参与电力削峰填谷的V2G充电桩和V2G车辆实现“双过千”,V2G放电量不低于150万千瓦时,2026年放电量不低于200万千瓦时,2027年放电量不低于250万千瓦时。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V2G峰谷上网电价改革试点
认真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能源汽车向电网放电价格的批复要求,支持纳入广州V2G试点项目常态化参与电力削峰填谷获取稳定收益。电网企业要加快完善V2G设施接电报装、计量结算与电量电费查询等供电服务保障体系,为V2G上网电价政策落地提供基础保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车网互动聚合参与需求响应机制
积极开展面向全市范围的市级需求响应试点,出台《广州市虚拟电厂实施细则》等配套支持政策,完善车网互动聚合参与市级需求响应的机制流程。2025年底前,力争参与需求响应试点的车网互动聚合商规模不少于5家,参与的充换电站不少于360座,参与的充电桩不少于5800个,最大响应能力达2万千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智能有序充电设施推广和试点建设
1.完善技术要求与测试认证流程。加快制定智能有序充电交互接口、通信协议、功率调节、预约充电等关键技术要求,明确智能有序充换电设施的测试工作流程,开展存量和增量智能有序充电设施测试认定工作。加强车网互动试点城市支撑标准体系研究,积极参与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编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政府监管和电网平台接入管理。推动智能有序充电设施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完善智能有序充电统计分析功能。推动智能有序充电桩接入新型负荷管理系统或虚拟电厂平台并开展测试评价,评价结果报送监管平台。(广州供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智能有序充电试点社区建设。优先选择电力容量相对紧张、易于统一改造和统一管理的居住社区,2025年底前在白云区建成不少于2个智能有序充电试点社区,在广州其他区域建成不少于4个智能有序充电试点社区,并确保试点社区全部新接入充电桩均具备智能有序功能,率先实现充电桩“应接尽接”。(广州供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智能有序充电试点场站建设。推动充换电运营商平台接入市级虚拟电厂服务平台,力争2025年底前新建和改造智能有序充电站600座、智能有序换电站130座,场站并网容量达到85万千伏安。2026年底前新建和改造智能有序充电站750座、智能有序换电站150座,场站并网容量达到100万千伏安;2027年底前新建和改造智能有序充电站900座、智能有序换电站180座,场站并网容量达到120万千伏安。制订场站智能有序充电试点协议模板,明确试点场站运营商以及电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在部分配电网接入能力紧张的区域,探索利用现有配电线路低谷容量裕度,合理放宽智能有序试点场站的变压器报装容量。(广州供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V2G试点标杆和可复制模式
1.全力打造V2G规模化试点全国标杆项目。支持国家级试点项目牵头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汽车+电力”双链协同国家V2G试点项目建设,打造场景覆盖全、示范规模大、放电量领先、可复制推广的V2G试点全国标杆。鼓励项目积极对接有意参与主体,加快落实各类V2G应用场景搭建,推动建立居民、产业园区、公交场站、公共充换电场站等不同应用场景运营服务体系,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2025年底,在全市范围建成810个V2G桩,放电量不少于120万千瓦时,常态化参与V2G车辆不少于800辆。(广州供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番禺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多方协同推进白云区多场景多主体V2G标杆示范区建设。支持V2G产业链上下游优势单位,协同标杆示范区建设,试点范围覆盖居民社区、产业园区、办公园区、换电站、公交场站、物流场站、政务办公区以及公园等不少于8类场景,支持市提质增效产业园参与试点,围绕各类应用场景探索适用商业模式。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V2G桩不少于300个,放电量不少于30万千瓦时,常态化参与V2G车辆不少于400辆。(广州供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白云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构建V2G试点配套供电服务保障体系。发布居民个人V2G试点用户低压报装接电业务指引,明确具体报装业务流程,以电网企业安装的智能电表计量数据作为电网结算和放电量结算依据。对具备向公共电网放电条件的专用和公共V2G试点场站,积极探索配套中压报装接电与V2G设施独立计量方案,以电网企业安装的场站关口计量表作为上网放电量结算依据(不含光伏、储能等反向放电设备),推动运营商平台向“羊城充”平台推送V2G相关数据。(广州供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完善V2G随车桩服务与电池质保体系。鼓励参与试点的新能源车企为参与V2G试点的私人车主提供V2G随车桩及配套安装或置换服务,并为车主提供专项V2G电池质保和V2G充放电时段预约服务。推广“电池银行”模式,提高电池利用率。鼓励车企和电池企业向聚合商转型,拓宽经营模式和盈利渠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有序开展V2G试点项目报备。推动V2G试点项目报备,并发布报备服务指引,明确相关资料和流程。结合V2G试点年度目标和部门年度预算,做好报备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按V2G设备额定放电功率,为各类V2G充换电设施提供不超过V2G设备成本50%的建设补贴。对投资升级具备V2G设备监控功能的市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给予不超过平台升级投资额50%的补贴。对各类V2G充换电设施给予不超过5元/千瓦时的放电补贴。每年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参与试点的个人V2G用户,鼓励参与试点的车企或相关企业为试点个人用户先行垫付其应享受的V2G设施建设补贴和放电补贴,提升用户参与积极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鼓励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电力交易
1.鼓励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支持充电运营商通过积极争取售电资质或与优质售电公司合作等方式常态化参与电力现货交易,进一步挖掘车网互动资源灵活调节潜力,引导充电运营商根据实际市场供求关系调整充电负荷起到精准削峰填谷作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探索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支持电网联合充换电运营商通过我市虚拟电厂平台开展大型充换电场站聚合参与广东省调频等辅助服务试点,力争在2025年底前实现不少于10座场站聚合参与调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绿电交易。研究设计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绿电交易的试点方案,推动我市充电运营商通过虚拟电厂平台参与绿电交易试点,发挥广州市车网互动资源在促进绿电消纳方面的支撑作用,结合试点积极探索绿电交易和绿证溯源机制,探索建立绿电交易与碳普惠机制建设衔接措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政府监管和电网企业平台支撑能力建设与试点评估
1.完善政府监管平台车网互动试点支撑能力建设。细化各类充电设施接入政府监管平台的新增数据要求,做好各类设施峰谷时段电量统计。开展试点数据接入工作,推动私人充电桩电力计量数据与试点车辆关键数据通过脱敏处理接入政府监管平台。依托接入试点设施数据,完善试点运行监测体系,加强试点运行情况分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电网企业平台车网互动试点支撑能力建设。完善广州市虚拟电厂平台功能,更好满足支撑不同类型需求响应落地的平台功能需求。推动新型负荷管理系统的功能升级,开发完善智能有序充放电业务功能模块,实现全流程、实时化的监测与预警管理,进行有序充电指令的下发。优化和完善计量结算和客户服务相关电网企业平台功能,支持 V2G 双向充放电的计量与结算管理。(广州供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车网互动规模化试点工作动态评估机制。适时开展试点评估,建立试点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加强国际和国内相关城市V2G开展情况的对标研究,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我市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构建车网互动生态圈和推进协同创新
1.成立广州市电力行业协会车网互动分会。联合电网企业、整车企业、充电设施供应商以及电池生产企业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成立广州市电力行业协会车网互动分会,构建车网互动生态圈,共同推进设备标准、技术标准、市场标准制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车网互动技术创新研发。攻关车网互动人工智能大模型、“车—桩—网”协同、车网互动高效聚合调控、信息安全防护等关键技术,支持智慧能源、电力鸿蒙等技术应用,研究车网互动新模式,拓展车网互动应用场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车网互动试点建设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建立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好起步期支持事项,协同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与国家、省层面的沟通,争取相关指导支持,积极争取省在上网电价改革、需求响应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支持。按规定落实对参与试点的企业和用户的支持政策。
(三)压实主体责任。车网互动试点项目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试点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汽车+电力”双链协同V2G试点项目、白云区多场景多主体V2G标杆示范区建设项目按计划扎实推进。广州供电局要抓好智能有序充电试点推广、V2G规模化试点落地、“羊城充”和电网平台升级、供电服务体系升级等工作,支持我市车网互动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配套V2G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配合开展V2G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测试认证以及科技创新。
(四)及时总结评估。建立车网互动试点工作信息定期报送机制,动态掌握各项试点任务的实际进展与成效。针对试点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题研究。对试点成效突出、规模化推广前景好的项目加大资源倾斜和支持力度。
(五)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全域覆盖、精准触达、全民参与”的立体化宣传体系,开展多维度政策宣贯。通过新闻发布会、市民体验日等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车网互动在降低用电成本、助力绿电消纳、提升电网韧性、V2G放电收益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吸引更多企业和用户参与车网互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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