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工作的补充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延长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期限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691号,详见附件1),我省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时间已延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第六批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我市申报企业须于10月23日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完成信息填报与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镇街(园区)实地核查
(一)核查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
(二)核查对象:职工总数5人及以下的企业;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首次参评的企业。须现场核查的企业名单将于10月24日向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补充发送。
(三)核查方式: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现场核查,核对企业系统填报数据与原始材料的一致性,并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实地核查表》(详见附件2)。请有关申报企业主动联系当地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前做好现场考察准备。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协同,按时完成实地核查,于11月4日下班前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实地核查表》(盖章扫描版)统一发送至“东莞市科技局前沿与高新技术科”OA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调整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时间的通知.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17日
(联系人:高新科 傅凤兴、钟奕;电话:2283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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