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5〕12号)有关要求,现组织我市企业申报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方式、申报材料要求
支持范围、方式和申报材料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5〕12号)(附件1)。
除粤工信技改函〔2025〕12号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外,申报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当经办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模板见附件2)。《委托授权书》一式两份,原件装订至申报资料。
(二)项目所在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的《推荐函》(模板见附件3)。《推荐函》一式两份,原件装订至申报资料。
(三)项目竞争性评审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级研发技术机构、商标、制定标准,或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绿色工厂、物联网示范项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智能制造示范等荣誉或称号;参与国家、省、市各级人才工作的佐证材料等。
(四)项目技术改造成果和效益。包括生产许可、经营资格、专利授权、科技成果、产品鉴定、样机样品、中试线等图片及数据,或产品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证明材料;
(五)专项审计报告,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项目设备购置明细表》、《项目借款明细表》、《项目保费明细表》、《项目融资租赁款明细表》(企业暂上传空白文件,后期待通过专项审计后替换)。
(六)专家组出具的《专家现场核查表》(附件1-2-3)、《项目评审意见》(附件1-2-4)和《项目竞争性评审评分表》(附件4)。(企业暂上传空白文件,后期待通过项目评审后替换)。
“数字工信”平台中没有上述附件栏目的,可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栏目,上述附件需上传彩色扫描件。
二、工作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企业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网上申报上传的附件,应按照申请报告目录中的顺序整理,所有盖章件均应提供彩色扫描件,其中《项目申请表》、《项目设备购置明细表》、《项目借款明细表》、《项目保费明细表》、《项目融资租赁款明细表》需同时上传可编辑电子版,表格应注意调整行高列宽确保内容显示完整。《设备购置明细表》所列的每台设备,均需拍摄铭牌照片并按顺序逐一上传(相同类型的多台设备,每台设备均需要上传铭牌照片)。除设备全景及铭牌照片外,发票、报关单、付款凭证、会计凭证、各类票据等纸质原件不允许使用手机、照相机拍摄成照片的方式制作申报资料,要求直接使用复印机或扫描仪生成,确保有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成功提交的项目不得纳入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二)形式审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就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如申报企业收到退回修改意见,应于3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逾期不重新在“数字工信”平台提交的,可视同申报企业自行放弃申报资格。同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省文件要求,征求有关部门对通过形式审查项目的意见,进一步核查申报企业是否存在不属于支持范围的情形。
(三)材料递件
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企业按以下要求整理纸质材料和电子档,于5月8日17:30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逾期未提交原则上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要求:从“数字工信”平台导出带水印的申报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并用A4纸张双面打印、重编页码、胶装成册,书脊标注“镇街+企业名称”,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项文件材料及页码,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一式两份。相关证照提供复印件的,要注明“与原件相符,对其真实性负责”字样,并准备原件以便后续核对。若申报材料中存在字迹模糊、无法辨别的内容,其责任及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2.电子文档要求:将纸质材料全部扫描成电子文档后刻录成光盘或拷进U盘,并同时提供各项材料的可编辑版本。
3.系统上传资料、纸质材料、电子文档三者必须保持一致,以用于项目获资助后的绩效评价、审计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如由于企业提供文档版本有误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企业责任。
(四)财务审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项目开展财务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投入。
(五)项目评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财务审计的申报项目开展评审(含完工评价),核查评估项目实施情况,形成评审意见。
(六)书面评审
通过完工评价的项目,申报企业按照《项目竞争性评审评分表》(附件4)的计分要求向专家组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专家组根据佐证材料开展书面评审。书面评审结束后,专家组形成项目的综合得分并记入评审意见结论中。
(七)评审后提交
通过评审(含完工评价)的项目,申报企业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退回补充网上申报资料,并须在评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数字工信”平台更新完毕重新提交。同时,应在评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带“数字工信”平台水印的《专项审计报告》(含《项目设备购置明细表》、《项目借款明细表》、《项目保费明细表》、《项目融资租赁款明细表》)、《专家现场核查表》、《项目评审意见》和《项目竞争性评审评分表》彩色打印版装订至申报材料中,一式两份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同时提交装有电子档的光盘或U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八)入库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及财务审计结果拟定入库计划,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报分管市领导同意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将拟入库项目名单在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
(九)资金拨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际下达预算规模、入库项目数量等因素拟订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审定后,办理资金拨付。
四、责任与义务
(一)项目申报企业
1.获资助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妥善整理、保管财务及成果方面的原始凭证资料,并自觉配合工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信息及资料。
2.申报企业须对报送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企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停止拨付财政资助资金,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对存在弄虚作假、不配合绩效评价或不配合监督检查的企业,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把该企业列入特别关注名单,并从查实情况的次年起,两年内不受理和不推荐该企业申报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内的资金项目。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审计机构
1.第三方评审管理服务机构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协助开展项目现场评审、做好资料收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确保项目评审工作客观、公正、独立地进行。对违反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造成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依法追究责任。
2.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对申报项目开展财务审计,按投入核算规则核定项目投入,对财务审计报告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出具违规的财务审计报告,造成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现场评审专家组
1.参与现场评审的技术专家负责核定《设备购置明细表》对应的实物,对实物设备是否符合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要求进行评价。参与现场评审的财务专家负责核定项目投入对应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支出凭证,对支出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核实投入是否已转固。
2.现场评审专家组应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作出评审意见,签订承诺书。因专家组未履职尽责,导致虚假申报项目应发现而未被发现的,应共同承担向受资助企业的追偿责任。在评审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出具推荐函。对存在“吃拿卡要”、违规干预或插手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的工作人员,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方式的项目,按照省入库通知中须为“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完工项目”的要求,必须同步申报设备奖励方式,且评审结论为“通过”的才能取得技改金融支持方式项目的入库资格。
(二)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是项目申报和责任主体,要求由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独立自主申报,并且只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才可以参加项目评审活动,企业获得的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三)纪律声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委托推荐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插手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四)联系人电话:黄小姐22222425,姚先生22221295。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含附表)
2.委托授权书
3.推荐函模板
4.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竞争性评审评分表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含附表).zip
附件4: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竞争性评审评分表.xls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8日
欢迎V我:1306010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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